申請資格
新創事業類
具備國際資源鏈結與國際市場對接潛力,發展領域包含 AIoT、5G、體感科技、海事科技、智慧製造等相關科技應用,符合本園區發展方向之國內外新創團隊
-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且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1) 國內新創企業:依我國公司法、有限合夥法設立登記,且設立未滿8年之事業。
(2) 國外新創企業: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且設立未滿8年之事業。
- 「生物醫學」領域之新創年限,為設立未滿10年之事業。
- 符合園區發展方向,尚未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完成設立登記之國內外新創團隊,得申請進駐共同工作空間,申請時應檢附設立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
國際級加速器
-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或登記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公司或法人及依公司法辦理分公司登記之外國公司,並具備專業輔導、培訓能力及國內外人脈、產業資源網絡鏈結、擁有或具鏈結國際種子或天使資金之能力。
- 符合本園區發展方向,包含 AIoT、5G、體感科技、海事科技、智慧製造等相關科技應用。
其他共創夥伴
非屬上述新創企業或國內外加速器之國內外事業(如國內外大廠、國營事業等),可提供予新創企業合作資源、機會者。 輔導型/專業服務型事業
新創營運所需之支援型服務事業進駐,如:法律、財會、資訊、公關、顧問、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