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林口新創園程序:
1. 進駐企業皆需填寫「進駐申請書」
2. 依企業性質判斷是否需要通過審查
3. 企業資格符合AI、AIOT等數位科技產業之「重點新創」及服務上述產業之「服務企業」,需通過審查即享有優惠方案。
4. 申請一般價格方案,不須通過審查即可進駐。
(一)重點新創:屬人工智慧及物聯網等數位科技相關產業新創企業,或經中企署事前書面同意之新創企業。前述新創企業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設立未滿8年之國內事業;或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且設立未滿8年之國外事業。惟前述設立年期若經執行機關委任、委託之機關、單位或專業顧問認定應予放寬者,則依其認定。
(二) 服務企業:
1.一般新創: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設立未滿8年之國內事業;或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且設立未滿8年之國外事業。惟前述設立年期若經執行機關委任、委託之機關、單位或專業顧問認定應予放寬者,則依其認定。另經中企署相關新創創業補助核定通過或創業(意)競賽評選獲獎之企業,不需審查即可進駐。
2.國際加速器:於臺灣設立之法人或機構,主要協助新創企業營運公司快速成長,投入資源包括工作空間、資金、業師、輔導訓練等。
3.創業人才培訓事業:培育創新創業人才之法人或機構。
4.生活服務之輔助性事業或專業服務之事項:提供新創企業發展所需之各項支援性或專業服務之事業,例如特色餐飲、智慧商旅、無人商店、金融機構、物流服務、電信服務、健康照護、法律或會計諮詢服務等。
5.其他經審查委員會通過之事業:非屬上述類別,但配合政策或其他相關需求,仍有需要鼓勵其發展創新創業之族群。
(一) 進駐申請書
(二) 研發暨營運計畫書
(三)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尚未設立公司則免)
(四) 最近3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損益表)或資產負債表;若公司成立不滿3年得依實際成立年數提供,新公司則免。
ABA新創基地採用即報名即審查的方式,以加快企業進駐的行政程序。
當審查家數達三家以上時,管理團隊即安排審查會議,邀請委員會進行審查,若新創企業皆符合進駐標準,審查後一週內,進駐企業即可了解是否通過審查,通過審查後新創企業即可進駐。
若申請獨立辦公室,申請進駐須為國內外依法設立之獨資、合夥事業、公司或法人。(申請進駐需提供「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如尚未成立公司,請先提供「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書」,待申請成功進駐後,再提供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即可。)
若申請共享工作空間或住宿空間,則可以個人身份申請入駐。
依據「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新創事業類僅限於成立八年以下之公司,如尚未成立公司亦可申請,惟在送件時須提供「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書」,待申請成功進駐後,再提供「公司設立登記證明」。
店面空間 - 智慧餐廳、未來商店
辦公空間-獨立辦公室(8~46坪)、共享辦公室
會議空間-大中小型會議室、展演中心
專業空間-攝影棚、錄音室 、智慧教室
住宿空間 - 員工宿舍、合租公寓、貴族套房
休閒空間-交流空間、娛樂室
其他服務-WiFi、代收郵件與包裹、影印與掃描傳真機。
詳見進駐申請頁面
提醒各進駐企業,若您承租的空間需要裝修、搬運或施工,請至A6棟19樓 ABA新創基地管理辦公室申請,並視裝修情況填寫林口新創園工程申請書,若經評估需辦理新北市室裝申請,也請參照內政部營建署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進行申請。
進駐合約明訂:
(1) 水電費為營業用費率。
(2) 公用水、電費依承租坪數佔進駐棟別總坪數之比例收取。
(3) 辦公室承租戶水電費依實際使用量收取
水費計價公式:
(該棟總水費-空置未出租戶號水費)*(該戶承租坪數/該棟已出租總坪數)
備註說明:該棟已出租總坪數越多、各戶分擔比例越少
電費計價公式:
各戶電費(獨立電錶用電度數*每度單價)+公攤電費
是的,皆須另外申請。
最新資訊請見: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公告(https://www.startupterrace.tw/...)
停車資訊:【2019/5/9公告林口新創園地下停車場租賃資訊】https://www.startupterrace.tw/...
園區進駐廠商如須租用車位或詢問停車相關問題,請直接電洽停車業者:應安有限公司 陳姿蓉小姐 02-2754-6661#26。
住宿資訊:欲申請住宿空間者,申請辦法請洽找招商管理組曾國書經理 02-26031689 #110。
申請案件確認受理後,將依進駐人數、空間使用合理性、合法性(包含但不限於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及安全性進行審查。而園區辦公空間可分為「共同工作空間」及「獨立辦公空間」(坪數為8至46坪不等),15坪以下建議2-4人、20~29坪建議5-7人、30~39坪建議8-12人、40~46坪建議13-15人,您可依照公司實際需求選擇欲進駐空間。
新創團隊進駐,首次進駐以3年為原則,進駐企業因發展需求,可提出申請展延,通過審查後「重點新創」得展延至多1年且展延以1次為限、「服務企業」得展延至多3年。
是的,目前有門禁管理系統,一樓大門、電梯、貴單位大門等將開始進行管控,請務必隨身攜帶門禁卡持卡進出,亦有保全24小時駐守管理。若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ABA新創基地管理辦公室。
1. 六個月以上之護照;
2.申請表(請上領務局網頁填寫並下載列印具條碼之申請表。另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親自簽名以確認申報內容屬實。)
3.申請表上必須黏貼兩吋照片兩張,照片必須是最近六個月以內所拍攝、背景為白色的彩色照;
4.備妥與來臺目的相關之證明文件。
除美國護照及日本護照外(護照效期僅須長於擬停留日期即可),申請來臺簽證者的護照效期應為6個月以上,如果有緊急事由(如急難救助),請就近向我國駐外館處或領務局簽證組洽詢。
外籍人士持居留簽證進入中華民國以後,應該在入境次日起十五日以內,向居住地所屬縣(市)之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ARC)及重入國許可(Re-entry Permit)。
居留期限則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原先進入中華民國不是以居留簽證入境,入境以後在我國內申請而改獲居留簽證者,必須在獲發居留簽證簽發日起十五日以內申請外僑居留證。
「創業家簽證」是針對具創新能力及技術的外國及港澳(不含大陸地區)創業家,提供來臺創業者2年的居留簽證,並可視創業實績申請延長居留。
依據「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創業家簽證資格如下:
一、「創業家簽證」適用對象除外籍創業家外,港澳創業家亦比照適用。
二、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隊名義申請。以團隊名義申請者,以3人為限。
三、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以個人名義申請:
- 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獲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內、國外或國際新創募資平臺投(籌)資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 於一年內曾經進駐或現已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直營、認定或經濟部近五年評鑑優良或認可之創育機構。
- 取得國外發明專利權、國內發明或設計專利權,或事實足認具專業技能。
- 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臺專案計畫通過。
- 申請事業或其負責人曾於國內、外具重要性之影展入圍或獲獎。
- 獲中央政府核予創新相關補助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或地方政府核予創新相關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或推薦具創新能力。
- 已在臺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擔任該事業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並投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以團隊名義申請者:
- 在臺尚未設立之事業,應符合前款第一目至第七目條件之一。
- 已在臺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該團隊成員須擔任該事業之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且合計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前點所稱「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指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未滿五年之事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但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受前揭五年年限之限制:
- 已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獲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內、國外或國際新創募資平臺投(籌)資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 已登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
- 申請取得我國發明或設計專利權、或經我國發明或設計專利權人以其發明或設計專利權讓與或授權實施並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
- 於一年內曾經進駐或現已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直營、認定或經濟部近五年評鑑優良或認可之創育機構。
- 申請事業或其負責人曾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獲獎。
- 申請事業或其負責人曾於國內、外具重要性之影展入圍或獲獎。
- 獲中央政府核予創新相關補助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或地方政府核予創新相關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
- 前點第一款第二目、第四目、第五目及前項第四款至第六款適用範圍詳「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及其附件。
詳見投審會>創業家簽證>投資法規:https://www.moeaic.gov.tw/businessPub.view?lang=ch&op_id_one=6
自2023年7月1日起,創業家簽證全面改為線上申請。
請於內政部移民署「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Foreign Professionals Online Application Platform (immigration.gov.tw),以線上方式申辦。填寫完註冊信息,並收取帳號認證email確認後,登錄本平臺進行申請及後續案件繳費、補件、下載證件或收據等作業。詳細申請流程請參考「外國人及香港澳門居民線上申請創業家簽證與居留證及延期居留或異動登記送件須知」.pdf (immigration.gov.tw)。
須符合以下要件之一,並且展延期間不得超過兩年:
-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 聘僱全職臺籍員工數達3人以上。
其他足資審核之營運實績,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
申請人通過創業家簽證申請並取得居留證後,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未滿20歲)子女得依法申請依親居留。
公司設立登記的流程為:
- 公司名稱預查:確認公司名稱是否已經被使用
- 銀行開戶:以公司名稱加上籌備處開戶
- 會計師驗資:證明公司資本的真實性
- 公司設立申請:備齊資料至所在地市政府的聯合服務中心商業登記處辦理。
國稅局申辦:至國稅局申請買發票憑證
- 公司設立登記已廢除最低資本額之限制,不論您有多少資本都可以設立登記公司。
- 依公司法第7條暨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規定,股款證明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併附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委託書、以實收資本額基準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並依資金種類性質檢送相關明細表及股款憑證加具封面、封底靠左裝訂成冊辦理登記。
- 可以進行公司名稱預查,避免跟別家公司名稱同名。
- 先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首頁→商工查詢服務→公司登記查詢→公司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系統查詢,所顯示查詢結果即為您所輸入之文字為比對條件,所輔助篩選之結果。
- 實際可以使用之名稱仍須依申請程序,還是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法核准者為準。
無須檢附護照。
- 已領有居留證填寫台灣居留地址,若無居留證,則填寫國外居住地址。
- 申請人姓名可以中文或英文或中英並列皆可,至身分證欄位可就居留證號或護照號碼擇一填寫。
- 除了銀行業、保全業、旅行業等其他特別法令限制外,公司名稱未強制規定一定要標示業務種類。
- 如果公司名稱標示的業務種類屬「許可業務者」,則營業項目必須載明該項許可業務。
如為線上申請案件,可以選擇使用信用卡、金融帳戶及晶片卡(但要裝讀卡機)繳納;如為紙本申請案件, 可以臨櫃或郵寄方式繳納,若為郵寄方式,則可以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繳納規費。
外國人或華僑投資人在本國設立公司,應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並經核准及投資額審定後,再行辦理公司設立登記,相關資訊請至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參考「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及「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等規定及申請書表下載。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設立之公司、僑外投資公司增加營業項目、增資、發行新股(資本公積轉增資、盈餘轉增資除外)有僑外人認股者,均應先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函,再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辦相關登記。
可以上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查詢公司登記查詢,即可查得公司基本資料或公司案件進度。
- 尚未進駐到林口新創園的公司不能將營登設立在林口新創園。
- 確認進駐到林口新創園的公司有應達成的義務「進駐對象經審查通過後,應於三十日內將公司地址登記於本園區,逾期未者喪失其進駐資格。」
政府提供的創業資金資源可分為「融資貸款」、「補助補貼」、「創投資金」以及「競賽獎金」等不同類型,詳情可至「新創圓夢網-找資金」、「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輔導資源」,或「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企業服務-資金融通」查詢。
對於有意創業,尚未完成企業設立登記之個人或團隊,政府有提供相關創業補助計畫,如:科技部「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文化部「創業圓夢計畫」,可依據申請資格及公告受理時間提出審查申請。
目前最主要的政策性創業貸款有:「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企業小頭家貸款」等,針對不同對象提供不同的優惠貸款方案,相關資訊均可於「新創圓夢網-找資金」查詢。
申請書表以及承貸金融機構名單,可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專區查詢與下載。
青年創業貸款可用於:
(1)「準備金及開辦費用」事業籌設期間已支出之開辦費用及準備金、設立後開始營運前之準備金;(2) 營運所需之「週轉性支出」; (3) 以及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之「資本性支出」(根據「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第5點)
1.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
2. 週轉性支出:最高為新臺幣400萬元。
3. 資本性支出:最高為新臺幣1,200萬元。
依照「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第4點,新創事業負責人為外國人者,負責人須年滿20歲至45歲並取得創業家簽證,得以「事業體」名義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在國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才可申請。
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得申請「企業小頭家貸款」,不得申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1. 企業小頭家貸款:適用於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商業或稅籍登記,僱用員工人數十人以下之營利事業,提供週轉性支出最高新臺幣500萬貸款額度,資本性支出依個案情形調整。更多資訊可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企業小頭家」查詢。
2.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必須完成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並符合貸款要點相關規定後,再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於林口新創園Line@內點選"選單"後,將會於選項中看到"設備維修",填寫完表單後即會派人前往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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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審會審查文件
https://www.moeaic.gov.tw/businessPub.view?lang=en&op_id_one=
(投審會)
2.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
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
3. 相關簽證與就業金卡的資訊
https://goldcard.nat.gov.tw/en... (就業金卡-國發會)
https://www.moeaic.gov.tw/businessPub.view?lang=en&op_id_one=6&tab=0#horizontalTab
(創業家簽證-投審會)
*以上資訊更新日期:2022/12/05
1. 商標專利註冊文件
‧https://topic.tipo.gov.tw/trad... (商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線上申請: https://tiponet.tipo.gov.tw/S0...
‧https://topic.tipo.gov.tw/pate... (專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2. 智慧財產權授權合約
https://topic.tipo.gov.tw/copy...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3. 勞健保三合一文件
https://www.bli.gov.tw/0103173...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4. 聘僱合約
https://www.mol.gov.tw/1607/28... (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勞動部)
5. 合作備忘錄(MOU)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
6. 保密協議(雙向)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
7. 保密協議(單向)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
8. 勞動契約
https://www.mol.gov.tw/1607/28...
(工作規則參考手冊-勞動部)
https://www.dgpa.gov.tw/mp/info?mid=152&uid=205&pid=5291
(勞動契約範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https://www.mol.gov.tw/1607/28...
(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勞動部)
9. 公司設立登記相關申請書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subclassNAction.do?method=getFile&pk=724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10.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sme.gov.tw/article...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以上資訊更新日期: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