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企業需下載申請文件後依規定填寫,填寫完成後於受理申請期限內,將已用印之申請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檔或雲端連結至:hello@yawan-startup.tw。經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並提交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簽訂合約後即取得進駐許可。
申請進駐資格為:1.新創企業(設立未滿8年之國內外事業)、2.國內外加速器、3.其他共創夥伴、4. 輔導型/專業服務型事業
亞灣新創園以AIoT、5G、體感科技、海事科技及智慧製造等相關領域為主,但並無限制公司屬性或類型,如進駐團隊與內容符合上述的領域均可以申請。
不行,本園區申請進駐資格為:國內外依法設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有限合夥、公司及依公司法辦理分公司登記之外國公司,或籌備中團隊方式提出申請。
可以,依照進駐申請須知,不得以個人名義申請,但可以籌設團隊名義方式提送申請,需檢附「進駐單位登記預查名稱申請表影本」,並於核准進駐半年內需完成設立登記。
可以,申請進駐辦法中沒有綁定一定要登記在高雄,可依規定申請進駐,但仍鼓勵廠商將公司登記於高雄。惟仍需派員實體進駐亞灣新創園。
可以,鼓勵新創團隊為深根據點來申請進駐,惟仍須派員實體進駐亞灣新創園。
新創企業得於進駐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向專案辦公室提出展延進駐申請,原則上每次展延一年,惟申請展延時須符合年限限制。
(1)每年度於受理申請期限截止後,將召開審查會進行審查,進駐審核約需1~2個月,詳細時程依亞灣新創園官網公告為準。(2)審查通過單位,應於本園區官網公告後三十日內簽訂「亞灣新創園進駐合約」、繳付保證金(二個月租金)、完成點交及進駐相關作業,逾期視同放棄進駐資格,詳細時程依亞灣新創園官網公告為準。
(1)每年度於受理申請期限截止後,將召開審查會進行審查,進駐審核約需1~2個月,詳細時程依亞灣新創園官網公告為準。
(2)審查通過單位,應於本園區官網公告後三十日內簽訂「亞灣新創園進駐合約」、繳付保證金(二個月租金)、完成點交及進駐相關作業,逾期視同放棄進駐資格,詳細時程依亞灣新創園官網公告為準。
須依照進駐申請須知配合執行。
進駐空間分為獨立辦公室與Co Working Space, 獨立辦公室分為小型、中型、大型(坪數約5~18坪),進駐廠商並可享有園區公設空間(廚房、交流空間等)使用。
本棟建物有提供車位出租,惟需由業者自行向該棟管理單位(揚信科技)申請,收費方式可與管理單位洽談。租借停車位請聯繫揚信科技管理處,聯絡電話:07-3334858#18676
可以,園區設有門禁管理系統,進駐企業於遵守園區門禁管理規定下可24小時進出,門禁管理相關規定請洽亞灣新創園辦公室。
進駐之團隊可於亞灣新創園內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因該場域為加工出口區管轄,團隊可協助提供相關文件與資料,不過建議還是依照加工區投資進駐申請程序進行,以取得最新進駐資訊。